日前,前总统马英九申请15日到香港参加「亚洲卓越新闻奖」颁奖典礼、发表演讲,但最后被总统府以保密和国安理由驳回。
总统蔡英文特别成立了专案小组针对申请做评估,昨天,总统府公开了评估报告,一共有4点考量。
第一、根据国家安全局、国防部、外交部等各部会提出的资料,马前总统在任内所核定或接触的国家机密程度极高,再加上目前卸任时间不足一个月,因此相关机密有高度保密的必要。
第二、马前总统任内所接触的国家机密档案和资料,需要更多时间清查确认。
根据《国家机密保护法》,为防止国家机密外泄,规定退休和离职的涉密人员须有3年管制出境,交由原服务机关审理。但马英九卸任13日便提出申请,新政府交接时间尚短,基于国家机密保护必须谨慎以对,因此仍需时间做清查。
第三、香港对我国家安全的维护属于高度敏感地区,卸任总统于出境管制期间造访香港的风险难以管控。
「所到国家或地区」是评估出境的重要考量之一,根据台湾目前的国际情势,以及考量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卸任总统出境香港恐怕难以管控。
第四、国安局与香港政府相关合作并无前例可循,加上此案时间紧迫,政府难以与中国大陆及香港政府充分协商。
由于时间紧迫,政府难以与中国大陆及香港政府充分协商,对于马英九的人身安全、礼遇等相关事项难获明确保障,因此更应审慎斟酌。
但申请被拒绝后,马英九办公室质疑前总统李登辉也曾在2000年卸任1个月后前往英国受访,难道没有泄密的疑虑?不解为何当时李前总统卸任后可出国,马英九却不能出国?
对此,总统府解释,《国家机密保护法》制定于2003年,当时李登辉出访时还没有所谓的《国家机密保护法》,因此无法适用。另外,马也曾在年初接获香港媒体邀请7月份出席演讲,当时前总统府曾回函表示基于国家机密安全恐不便赴港,「可否以『视讯』之方式办理」,可见当时马政府也曾考量在不需亲自出境的前提下,达成发表演说的目的。
来源:shanghaiist|苹果日报
不是李登辉有特权,是当时根本就没有《国家机密保护法》啊….把这则新闻跟身边人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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