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間,台語天后江蕙淡水楓丹白露社區住處,遭男子陳金標闖入,陳不僅持鐵撬毆傷江蕙中度智能障礙的胞弟頭部,還用西瓜刀架住江蕙脖子施暴。
23日,全案於士林地院開庭,江蕙透過指認室單面鏡證述當天過程。期間辯論時,陳控訴檢察體系對他不公平,試圖將所有事證跟證人導向他是嫌犯,而江蕙等人的控訴明明有不合常理的地方,卻全被忽視,「我不知道他們在演什麼,或隱瞞什麼,才會做出這種幽靈指控,所有事情只要碰到江蕙兩個字就變特別,就是不幫我調查有利證據,我就是不服氣!」
江蕙表示,當時穿著保全衣服的陳金標看見她,大喊:「不要動,把保險箱裡的錢跟珠寶拿出來!」由於身穿睡袍、圍著圍巾,陳還說了一句:「妳怎麼穿這麼多」。江蕙曾向對方表明「我是江蕙」,有什麼話可以好好談,但陳仍要求開保險箱,江蕙回自己不住這邊,沒辦法開,陳抓狂反嗆:「妳再講!」怒大力推倒江蕙,導致她頭整個撞在大理石地板上,江蕙起身後衝回樓下自己住處,請助理打給警衛室報案:「你們的管理員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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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陳辯稱,此案犯人的犯嫌手法明顯和他不同,「整個案子都在胡扯亂扯,難道我之前犯案都是假的嗎?我不是在說我有前科很厲害,但就是不一樣嘛!」要求合議庭重新鑑定指紋及DNA,也請醫生協助鑑定他手上是否有過刀傷。
陳金標委任律師陳達成表示,預謀犯案的人,不可能在現場遺留一堆物品,「真的是超級大白癡才有可能。」陳還說,科學證據,反而變成誣陷被告的利器,若以鑑識報告等物來證明被告犯罪,而非用常識判斷,可能會造成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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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公訴檢察官今庭訊怒指,陳金標有強盜等多項前科,不只毫無悔意、態度惡劣,講述許多離譜辯詞,甚至反過來栽贓被害人跟承辦案件的警方,因此依強盜未遂罪起訴陳金標,求刑15年有期徒刑,將於6月20日宣判。
來源: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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