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警察臨檢要車主靠邊停後,常會敲敲車子的車尾燈。很多人都覺得這樣的動作令人不爽,好像是警察故意要表現出他們高人一等的感覺,但你知道嗎?這個動作可是有歷史的,最早可追溯回警察剛開始在街道上巡邏的時候。
這個動作是在行車紀錄器被發明出來前的小技巧。警方做這個動作是為了嚇潛在的犯人,因為許多有犯罪嫌疑的人被警方攔下時,都會慌慌張張將槍枝或毒品藏起來。
所以警方做這個動作,原先是為了嚇那些罪犯,停下他們藏匿違法物品的動作,好讓警方來的及到車前查緝他們是否有違禁品。
還有另一個理由是警方故意要在車尾燈罩上留下指紋,證明他們曾經與那輛車接觸,以防不幸碰到特別兇惡的罪犯,殺害警察後還試圖逃逸。
如果車主真的殺害警察,警方在調查時就能比對車尾燈罩上的指紋,作為最直接的證據!
還有一個理由是驚嚇車內的人,有警察認為這樣的動作會讓有犯罪的人嚇到,聲稱這個動作讓他們逮捕酒駕者、吸毒者、走私武器者的機率增加。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雖然這個動作很惹人厭,還是有些警察堅持這麼做。
不過有時候這也反而造成反效果,敲車尾燈的聲音讓罪犯得知警方在哪個位置,能準確地襲警。
現在警方身上幾乎都會帶有照相機了,那他們為何還會敲車尾燈?有人認為這後來幾乎演變成一種習俗,有些警察說這是為了紀念他們的警察前輩,還有些人說這是傳統。
另外也有一種情況,警方根本不是在敲車尾燈,而是在把後車廂壓下去。這個動作是為了避免有人從後車廂跳出來襲警。
當警方是兩人一組的情況下,敲敲右邊的車尾燈會使車主轉向右邊,這時另一名警察就能從左邊繞到車前,檢查車主的膝上是否有違禁品。
這樣的動作在數十年前就被發明,而且在60、70年代特別管用。
現在警校的人大多教學生不要觸碰車子後方,不過指導他們把手放在車子側邊,以防車子突然後退將他們輾過。而車尾燈其實通常也會延伸到側邊。
有時候警察敲到車尾燈則單純只是因為那是能看到後座是否有藏匿違禁品的最佳位置。
車尾燈也是個絕佳的躲避射擊位置,因為車主要轉身朝車後開槍動作相對困難,可以給警察多幾秒躲避時間。
此外,如果敲車尾燈時車蓋彈開,代表這輛車可能是被偷的,所以才無法鎖好車蓋。
一般人則認為警方敲車尾燈是在檢查車尾燈是否完好,因為許多州的法律都規定車尾燈一定要能作用,否則會被罰款。
還有人認為那是警方要檢查罪犯是否有把非法物品藏在車尾燈,不過真實情況並非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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