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0日,新竹一名20歲的戴姓男大生跟同學騎車去苗栗後龍好望角,但出車禍打滑,慘遭鄧姓貨車駕駛輾過、重傷不治,家屬依《過失致死罪嫌》向貨車司機提告,如今判決結果曝光。
示意圖,圖片來源/Google Map
根據《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報導,戴男與4名同學騎車前往好望角,返程時沿台61線行駛,前方為鄧男所駕駛的拖板車,上方載著怪手,由於處於上坡路段,其車速較為緩慢,5名大學生分別從左側超車,但第4順位的戴男突然倒地,遭拖板車輾過,當場爆頭死身亡。
示意圖,圖片來源/東森新聞
戴男的家屬無法接受戴,痛批鄧男未禮讓超車,且載運超寬、超長,又未懸掛警示標誌。然而,檢方指出,當時貨車左側已無空間可超車,但戴男仍從左側超越,才導致車身因路緣、邊溝落差而向右摔倒。
示意圖,圖片來源/ETtoday新聞雲
至於家屬提到的「貨車載運超寬、超長,又未懸掛警示標誌」部分,檢方認定屬實,但貨車屬前方車、也為路權優先,無法防範機車從左後側突然駛入、超出路緣向右傾倒,難以認定鄧男有任何過失,加上事故鑑定結果亦是如此,以不起訴處分。
示意圖,圖片來源/即時影像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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