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國內人才流失!勞動部日前發函給人力銀行,要求全面下架企業召募人員赴中國就業的職缺資訊,違規者最重罰50萬元,若有中介行為則最高被罰500萬!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服組組長陳世昌指出,台灣原則上禁止刊登工作地點在中國的職缺,但過去有些例外狀況是當台灣企業經經濟部投審會許可去中國投資,並且在當地有實際營業行為,該公司就能在台灣刊登中國地區職缺的廣告。

隨著近期中國對台灣半導體、紅色供應鏈產業強力挖角,對台灣國際競爭產業造成了威脅,因此行政院要求各部會積極處理因應,經濟部在4月召開會議後也決定嚴格管制中國勞務的相關規定。依據法規,人力銀行、媒體等被禁止刊登中國職缺的招募廣告,廣告職缺可罰10萬至50萬、仲介行為則開罰5萬至500萬。其中,積體電路、半導體或IC產業更被列為關鍵產業,將加重處罰。

勞動部發展署署長施貞仰表示,當局發函給業者後已請業者自行清查相關職缺,但她也強調,現階段是希望先下架招募資訊,當局也會進一步討論多種態樣,至於企業是否能在公司官網單獨招募,也需要再討論,最快下周會邀請人力銀行和相關單位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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