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台灣的勞基法改成可以連上10幾天班時,法國卻有一間麵包店因為連上7天班而被懲處。據《France 24》報導,在法國東北部一個小鎮巴爾斯河畔呂西尼,有一名麵包師傅維夫爾 (Cedric Vaivre) 在去年夏天因為連續營業7天沒休假,被判定為違法,這讓維夫爾忍不住抱怨。
法國的法律規定,勞工每周至少要休息1天,但是這家麵包店卻為了想要提供當地民眾和觀光客麵包,因此連續營業7天,被認定是觸法,因此遭罰3000歐元 (約新台幣11萬元) 。維夫爾表示這樣的罰金太高,因為他們是鎮上唯一一間麵包店,要他們在旺季時休息很不合理。
對此,鎮長布朗樂 (Christian Branle) 及當地的2000位居民決定出面聲援維夫爾,希望當局可以撤銷罰單或降低罰款,他們認為在觀光客湧入的旺季,讓麵包店關門是件很糟糕的事情。維夫爾更說在旺季持續營業,對生計來說也很重要,他到現在都還沒繳罰單,只希望當局可以多通融一下。
大家來複習一下台灣的勞基法好了:
參考資料:France 24
TEEPR吃不胖編:已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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