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位羅姓婦人,離婚後便獨自撫養2個兒子,隻身扛起一家重擔,甚至還努力栽培2個兒子考上醫學院,卻沒想到這辛苦的養兒付出,最後2個兒子卻紛紛受女友影響,決定狠心拋下一生辛苦養育的母親!羅婦辛苦養育之恩,2個兒子不心存感恩,反倒棄養母親,讓羅婦心寒的在8年前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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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婦透露,自己出生於醫師世家,之後為愛嫁給前夫,但最後仍以離婚收場,「年輕時從一個天真富有家庭,下嫁一個連執照都沒有的軍人世家,犧牲一切娛樂」,坦言離婚後獨自撫養2個兒子,並在2個兒子成年後簽訂「歸還扶養教育費契約」,就是怕老了慘被棄養先未雨綢繆,「鑒於時下女性多無倫理觀念,唯恐老來仰人鼻息」,未料,2個兒子真的因為另一半的關係,2003年考到牙醫證照後,先後離開羅婦診所自行創業,逐漸疏遠母親,甚至羅婦還收到兒子女友寄來的存證信函,要求別再打擾他們生活,讓羅婦心寒向兩子提告要求依約還錢,大兒子以500萬元與母親和解;小兒子則狠反擊,直批扶養親情非金錢借貸或雇傭,反控母親所提的契約內容應無效,所以拒絕履約,與母親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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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婦心寒35年對2個兒子百般照顧與栽培,換來兒子們的決情對待,出庭時多次數落小兒子,從小就不愛讀書,連就讀小學高中都被開除,「出生就是來討債的」,大學重考期間三餐、消夜還都是由羅婦一包辦,甚至為了小兒子學業,羅婦也多次花錢請家教,卻沒想到這一路辛苦拉把,最後小兒子長大以後,事業有成後卻把母親棄養。
對此,一、二審法官認定,基於扶養義務的給付不能要求歸還,所以母親主動提供孩子的教育金錢給付也不能索還,據此判定小兒子扣除開業後每月支付的2萬元生活費,僅需歸還羅婦178萬餘元。對於判決結果羅婦不服再次上訴,一口氣將向小兒子索討金額,從900萬元提高到2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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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更一審認為,小兒子簽下「歸還扶養教育費契約」時已成年,且開業行醫的收入優渥,有足夠能力還羅婦一生辛苦栽培,因此,判羅婦勝訴,扣除已歸還的金額與一審判賠定讞金額,小兒子須賠償羅婦2054萬餘元,最高院維持更一審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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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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