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憲法增修條文對兩岸「一國二區」之規定,只能以違反《國安法》對涉嫌共諜者進行判刑,對此綠營立委王定宇認為《國安法》判刑較輕,提出按照《刑法》外患罪判刑。日前 (4日)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立委王定宇提出有關《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未來只要三讀完成,台人通謀或加入解放軍等共諜行為就會適用外患罪,最重被判死刑!
翻攝Chinatimes,下同
王定宇指出,台灣的國安政策和國防軍備等,主要目的皆為防止來自中共的武力侵犯,「該國事實上確為我國在世界上唯一之『敵國』無誤」,可是司法上卻把中國視為台灣大陸地區,外患罪的「外國」、「敵國」無法適用,他認為《國安法》判刑較輕,因此提出依《刑法》外患罪判刑。
初審條文明訂,台灣國民如果加入解放軍,最重可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通謀外國、敵人致使他國、敵人與中華民國開戰、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他國、敵人者,最重可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但有藍委認為,現在李明哲還在中國,而且兩岸關係緊張,提案可能會讓兩岸對立更加劇烈,使中國對台灣的敵意大大提高。相關新聞影片:
參考資料:China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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