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被判刑後一定會被送進監獄?蘇格蘭25歲男子安德魯伯恩斯 (Andrew Burns) 是一名前科累累的罪犯,他因種種暴力行徑而被送進監牢,然而他在獄中並未改邪歸正,反而更加狂妄暴力,屢次攻擊監獄長,害對方嚴重到必須送醫,還曾以椅子攻擊護士頭部,原本他應該接受審判,最後因為他「太暴力」而被取消!
根據一份皇家檢察院流出的內部文件,伯恩斯被視為會危害社會安全的極端威脅,但該文件建議取消對他的審判,因為「未來潛在傷害會更沉重」。該報告指出,「罪犯是一名極度不穩定、暴力的男子。他不斷做出暴力舉動,總是想盡辦法破壞且傷害身邊的一切人事物。」、「他也多次試圖為自己辯解,想要逃過處罰。」、「我們無法再繼續忍受任何醫護人員受到攻擊。」
獄方做完風險評估後,認為他的「暴力傾向」太嚴重,沒有獄卒或法警願意冒著被攻擊的風險,帶他出席法庭。據悉,他被指控破壞行為、襲擊、拒捕、對獄方做出虛假指控,甚至曾經咬破自己手臂血管,讓血噴在其他人身上。
他是100位被宣告終身限制命令(Order For Lifelong Restriction,OLR) 的其中一位罪犯,換句話說,除非他被認定對於社會大眾安全不具危害風險後,才可能被釋放。去年,伯恩斯稱自己是跨性別者,把名字改為蒂芬尼史考特 (Tiffany Scott),目前他的性別為女性。
來源:Lad Bible
第一次聽到罪犯暴力到獄警都怕….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