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有一名曾任職飲料店的楊姓女子,因離職後「太無聊」,在2016年9月時打電話到曾上班過的飲料店訂了56杯飲料,要求店家隔天送到不存在的「大湳國中」,害的業者損失3304元,氣得報警才發現原來是前員工搞的鬼,不過最後楊女竟然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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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楊女在訂購完飲料後,有補充告知她隔天會再撥打電話來確認訂單,如果沒有接到電話,那代表該訂單作廢,而且店家應事先確認地點是否屬實,再進行製作和外送。檢察官調查後發現楊女說的都是真的,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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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業者將這56杯飲料送給鄰居,而楊女也誠心得向業者道歉後,主動賠償5,000元。
小編:再怎無聊也不要隨便惡作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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