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0日在新北市,呂姓女子跟邱姓男網友約出來吃飯見面後,呂女為了回家換掉太緊的牛仔褲、方便續攤,因此請邱男保管包包。沒想到邱男疑因覺得呂女不是他的菜,一直想走卻不知道怎麼開口,最後機會終於來了,於是把呂女的包包丟到附近機車上就馬上偷溜。
事後呂女下樓後不見人影,急得報警求助。警方幫她找回包包後,她卻看到錢包少了200元,決定控告邱男偷錢。邱男到案後表示,上大夜班的他睡眠不足,怕太累會出車禍才先騎車回家。他強調自己絕對沒有偷錢,還先確認背包沒有貴重物品,才放到附近機車置物籃上離開。
新北地檢署調查後指出,呂女在警局時說有1500元在錢包裡,卻跟檢察官說有1600元。此外,監視器畫面顯示邱男有打開包包查看,但沒有從裡面拿走任何東西。由於呂女不能證明錢包內本來有的錢是多少,監視器也不能證明他有取物,因此不起訴邱男。
網友看到後表示,「不會只有我覺得恐怖的是這女網友吧?為了自己說的兩百元就告上法院,要是跟她交往結婚…她會要多少都不敢想像了」、「只偷200元?那女的問題很嚴重!還好那男的識貨趕快閃,否則交往後會有吃不完的虧!」、「一般不是包包錢包不離身…腦子有問題」、「男的怕再約下去會人財兩失嗎?」
來源:Appledaily
無論怎樣錢包也不該離身吧!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