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在北捷犯下隨機殺人案、造成4死24傷的鄭捷,昨晚8:47已經遭到槍決伏法。
高檢署執行檢察官錢漢良照慣例詢問鄭捷有沒有收到判決或遺言,但他都毫無回應、只是面無表情說:「我想喝口水。」而鄭捷的最後一餐吃了2/3焢肉便當,也喝光水。
根據《聯合報》,行刑前,特約法醫鄭翠芬詢問是否要打麻藥,鄭捷說「要」,她繼續問是因為怕痛嗎,他點頭,讓她忍不住開口:「那些被害的人也很痛」,但鄭捷沒有再多說什麼。後來又問是否要對被害家屬道歉,他則回「講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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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點47分,行刑手從背後朝鄭捷心臟開了第1槍,但鄭捷的身軀有明顯晃動,2分鐘後,執行檢察官下令補開第2槍,但傷口冒出血泡,研判可能沒有命中心臟,最後,在8點51分開了第3槍,鄭捷才終於死亡。
後來執行檢察官接受《蘋果》專訪表示:「法律的精神在於社會正義,而正義是基於良知的正道,正道的理想必須能夠具體實現,社會正義才有落實的可能。」
雖然鄭捷案已經告一個段落了,但名嘴羅友志昨晚在政論節目上爆料,其實,鄭捷原本想要考警察,他告訴警方,如果考上警察後拿到槍的第一天,他就要大開殺戒。
鄭捷一度認真地參加補習,最後因為差了0點多分落榜,但也不免讓人想像,萬一他成功考上,後果可能會有多不堪設想。曾任監獄教誨師的張柏舟表示,每次鄭捷都表現得無所謂,但根據觀察,鄭捷常講「快點把我槍斃」,其實是在掩飾怕死的心情。
來源:東森新聞雲|蘋果即時
雖然鄭捷以死付出代價了,但他對被害家屬造成的傷痛卻是永遠無法抹滅,因此除了死刑,我們的社會還能做什麼,也是值得思考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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