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出社會的時候,在台灣應該有不少人都會把錢交給父母保管吧!而今天這個案例就是這個兒子喬丹 (Jordan Zeidman) 因為不滿媽媽一直沒有「還」給他錢,而一狀告上法院!
今年 20 歲的喬丹在 2007 年時,奶奶瑞秋 (Rachel Steinfeld) 承諾要給他 5000 美金 (約 16 萬台幣) 當做成年禮金,而當時是暫時轉交給媽媽雪莉 (Shirley Lynne Zeidman) ,媽媽也承諾未來會把這筆錢給兒子。但想不到在雪莉與前夫,也就是喬丹的爸爸離婚之後,事情已經過了好幾年,也似乎沒有要把這筆錢給兒子的意思,因此喬丹決定尋求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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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法庭提供證據時,喬丹拿出了一張銀行帳單,上面據稱是媽媽的筆跡寫著:「我欠喬丹 190 + 奶奶的 5000 元。」但媽媽並不完全承認那是自己寫的,只說「有可能是」。
開庭時,喬丹也請奶奶出庭作證,奶奶說確實有這回事,她當初是要媽媽轉交這筆錢給喬丹的!
法院目前裁定雪莉以侵佔財產及非法獲利判刑,應該要把 5000 美金還給兒子,而加上利息與律師開庭費,竟然高達將近 1 萬美金 (約 32 萬台幣) …。而雪莉透過律師表示,還會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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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NEXT SHARK|NY Post
雖然我們都不確定真實的情況到底是怎麼樣,不過把親情搬上法庭還真是一件頗尷尬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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