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規劃的3,000元「促進經濟振興券」在今 (12日) 發放,誰可以領?要去哪領?可以用到何時?懶人包都整理好了!
翻攝自花蓮縣政府,下同
為了恢復0403地震和颱風災後的整體產業經濟,花蓮縣政府編列十億預算推動振興券。本週六日 (12、13) 早上9點~下午5點開放領取,若未能在通知單指定時間領取,最晚要在10月18日前去鄉鎮市公所公告的指定地點領取。振興券使用效期到明年 (2025) 2月28日。
誰可以領呢?只要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就能領:
●今年4月3日設籍於花蓮縣的縣民
●4月3日已取得居留證、定居證,且居住地址在花蓮縣的外籍配偶
●4月3日以前出生、未被列冊的新生兒,且60天內設籍花蓮縣者
這次花蓮的振興券包含500元四張、200元五張共3,000元,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限花蓮縣內消費使用,總計發放32萬人。領取時記得帶身分證、居留證或定居證正本和印章,如有其他疑問請洽花蓮縣府振興券諮詢專線:03-8222210或03-8222205 (專線服務時間:每天上午9點至下午6點,中午12點至1點休息) 。
花蓮的朋友記得去領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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