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区同一栋社区大楼住户曾发生一起停车纠纷,一名驾驶日产SENTRA轿车的刘姓男子,与同样姓刘的宾士车主因为停车问题,吵了数年,怎料对方一怒之下,在两人停车格之间放了一排铁钉,害他小腿被刺伤,气得提出告诉,而宾士车主也有话要说,两人最终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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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ETtoday新闻云》报导,两人分别使用大楼地下停车场34号和35号停车位,但宾士车主认为,刘男的车与自己的爱车停得太近,双方屡次爆发纠纷。事发在2017年3月11日下午5点左右,宾士车主明知刘男会利用两个停车格之间的空系出入,故意将装有4排铁钉的「请勿停车」告示牌放在该位置,并将尖端朝向其车位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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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晚刘男返家,下车时因为车身与铁钉仅隔50公分,左腿碰触后受伤,「我心里都傻眼了!我想说这么危险,这个是可以致人于受伤的东西,这个是开放性的公共空间,你怎么可以放这种东西?」并强调,大家都是有小孩的人,为何不能为对方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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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刘男回忆,5年前搬进社区后,就因为停车问题,屡屡与宾士车主爆发冲突,去年对方在车格间加装铁栅栏,自己同样跟进,后来经管委会协调,要求「通通拆除」,双方不甘示弱,继续出招,还互控窃占、强制罪都不起诉,没想到竟连铁钉都出动,由于无法接受,所以愤而报警。
事实上,宾士车主2016年曾透过媒体喊冤,表示自己车位紧邻墙壁,刘男的车位旁是块畸零地,曾拜托对方「能否停过去一些」,中间留宽一点的走道方便出入,大楼管委会也同意,称刘男停车时可以超过白线,谁知对方不接受该提议,「我说我是最乐见这部份,你知道他怎么说吗?『我是守秩序我停车,是很规矩的住户,我怎么可怎么能超过白线,你们这样不是在害我吗?』」气得宾士车主痛骂「蛮不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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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宾士车解释,由于上下车困难,又怕车子被撞,只好放上告示牌和隔壁保持距离,还在上方包覆保丽龙防撞,未料刘男故意横停脚踏车、机车正对自己的驾驶座,实在无法上下车,觉得被挑衅,才加装铁钉反制,「我放钉子,他宁愿从副驾驶座爬进去,也不愿倒车入库从另一边上下车,正常人会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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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官认为,宾士车主的行为恐造成刘男受伤,且他在审理过程中也坦言「碰到铁钉当然会受伤,铁钉是吓阻作用」,有不确定伤害故意,所以判其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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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宾士车主不服,提出上诉,高雄高分院指出,虽然宾士车主有不确定伤害故意,但刘男平时将车开走后,为了防止他人占位,都会以机车或脚踏车放在自己的车位,返家停车会先下车移开机车、脚踏车,势必会先发现「钉墙」危险物品,且其车位右侧还有很大空间,「为何不稍微调整停车位置?」
针对刘男坚称「停车绝对不愿意违规超出白线」一事,同住大楼的住户反驳,他常将车子停出停车格外,曾建议可以把车子往右边挪,却遭拒绝。法官检视现场照片后直言,刘男在车位前还停放机车,导致车尾超出停车格,「可见平常就没有遵守车位界线的习惯」,此次明知有危险物品还坚持靠近,等于「以身试险」,难归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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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官称,刘男的诊断证明书写着,其伤势为「左小腿擦伤」,无法证明是被钉墙刺伤,加上报案时提供的照片,为包扎后所拍摄,无法判断伤势为何,加上监视器画面已经被覆蓋,没有证据,所以判定宾士车主无罪,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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