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不得光的地下情被揭穿後,能換個身分再繼續嗎?台中一位林姓幼教老師和已婚人夫暗通款曲長達10年,林女一方面甘願有份無名「做小的」,一方面又希望人夫離婚娶她。不過人夫始終沒離婚,2021年還被正宮抓包,身為第三者的林女因此被告上法院。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重啟人生》。
根據《ETtoday新聞雲》、《CTWANT》報導,台中一對夫妻結婚40餘年,男方從2010年開始出軌,和幼教女老師相約旅館、住家翻雲覆雨。糾纏10多年,林女曾表示願意「做小的」、「不要名份沒關係」。人夫每星期都會去果園看花草,林女就會寫情書放進塑膠袋,再用固定瓶子裝花草做記號放在果園裡,藉此和人夫傳情。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重啟人生》。
到了2021年4月21日,正宮妻子意外發現老公出軌,這些情書淪為呈堂供證,人夫也承認從10年前開始就和林女發生關係,大約180次左右,被抓包後才斷絕往來。正宮怒告小三求償30萬,林女則辯稱正宮無法舉證自己和人夫有做過,因為正宮說不出時間點,人夫也可能是在出庭前和妻子套好說詞。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最後的情書》。
法院勘驗林女所寫的6封證據信,發現林女在信裡感謝人夫疼愛10年,還表示願意當老婆照顧男方一輩子,更期待人夫哪天離婚,帶著新的身分證來見面。法官不採信林女的解釋,衡量她目前退休讀碩士班,擔任保險服務員及幼教老師月薪約2.5萬,判林女賠償人妻15萬元,本案可以上訴。既然人夫都能和小三在一起10年,為何當初不離婚重新開始呢?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今夜,在浪漫劇場與妳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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