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網友在Dcard以「公證了卻發現男友忘不了初戀」為題表示,自己是單親、家境不太好,但男友經濟條件不錯,兩人交往兩年半,雙方家長也都支持,所以決定公證,明年四月再辦婚禮,怎料發生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示意圖,翻攝自《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
原PO回憶,今年十月時,發現男友私下跟朋友說「一直忘不了初戀,做夢還會夢到她,要不要回去找她?」朋友則認為「早點決定,不要浪費兩人時間」。然而,原PO表示,男友事後也沒有想分手,所以就裝作沒事,但他身上卻多了把鑰匙,詢問時,男友語無倫次,才意識到不對勁。
翻攝自Dcard,下同
原PO男友坦承,初戀的家人會家暴,逼她把薪水拿回家,由於身無分文,也沒辦法脫離家庭,兩個月前,自己於心不忍,就幫初戀付房租,甚至會給些零用錢,但沒有發生親密行為。對此,原PO崩潰地說,「這跟包養有什麼兩樣?」、「我現在不知道是要逼男友斷初戀 ,還是要成全他們?」
貼文一出,網友都力勸原PO分手,直呼「他只是想找個藉口合理化自己包養初戀的行為而已」、「這種人我是不會要了啦!現在說於心不忍、看對方很可憐,下次發生關係,就說不是故意的、都是意外」、「離開他,有裂痕的感情修復不了,分手後剩下的問題,留給他自己解決,我們就來看看他爸媽會不會接受他養的小狐狸精」、「笑死,同情別人對妳殘忍,都跟妳公證了還去照顧初戀,把自己當聖人,殊不知只是垃圾人」、「都這種情況了!他初戀哪天自願獻身,兩人舊情復燃也是意料之中」。你會建議原PO離開男友嗎?還是?
挑伴侶眼睛要睜大,稍有不對就必須提高警覺。一名女網友在Dcard以「男友堅持Motel發票是撿到的」為題,坦言「在男友生日的那天,我打開了潘朵拉的盒子」,訴說自己慘痛的經歷。原PO表示,在男友的眾多發票中,找到2張摩鐵發票。從圖片中可以看到,第1張發票的消費日期為10月20日22點03分左右,剛好那天晚上,雙方9點43分就互道晚安了!
第2張發票的消費日期為10月30日14點45分,原PO也曬出當天與男友的對話紀錄,男方恰好從14點40分就聯絡不到人,直到15點50分才出現。
至於為何有發票?男方僅說「撿到的」,原PO氣到殺去魔鐵看監視器畫面,影片中出現一台「Lexus nx200」,是2020年買入的,但不知道車主是誰。原PO回憶,男友前任是在2021至2022之前買車的,推測不是她,打電話去徵信社,對方回「查出車主姓名要1萬元,妳考慮一下值得嗎?」原PO直呼「對啊!值得嗎?到底誰會相信2張平整乾淨的發票是撿到的呢?我的愛漸漸變冷, 給我一點時間冷卻!」
對此,幾乎所有網友都不相信原PO男友的說詞,痛批「到底誰那麼剛好會撿到2張MOTEL的發票?我覺得不值得花一萬去查耶!會偷吃的人日後偷偷觀察,應該觀察的出來」、「絕對是你男友的+1,撿到一張就算,還撿到2張不同天不同旅館的發票,這信不下去」、「最好是撿到發票的時間 都跟他消失的時間剛好吻合啦」、「誰沒事會去撿別人的發票 他絕對是騙你的」、「不值得,一萬塊拿去治裝買衣服、化妝品和吃東西,讓自己開心,找下一個帥哥不是更好?」你相信原PO男友的發票是撿到的嗎?
不分留到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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