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兒育女,你提倡愛的教育還是鐵的紀律?高雄一名父親得知兒子竟然翹課多達百堂,氣到出拳教訓,導致兒子臉部和頭部受傷,沒想到孩子也不甘被體罰,憤而提告父親家暴,親手送父親進大牢3個月。
示意圖。圖片來源 / embrella blog
根據媒體《三立新聞網》、《CTWANT》的報導,去年12月,高雄一名吳姓男子收到兒子高中寄來的通知單,驚知孩子竟然曠課高達100多節,父子倆因此爆發爭吵,吳男氣到揮拳教訓,造成兒子頭部和臉部多處擦挫傷。
示意圖。圖片來源 / 翻攝《花甲男孩轉大人》
吳男兒子事後不甘被體罰,到警局報案驗傷並堅持對父親提告傷害,警方只好依規定受理通報相關單位。傷害罪最高可判5年刑期,但吳男的行為屬於《兒少法》的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罪加重規定,刑度恐超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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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高雄地院審理時,考量吳男坦承犯行,且態度良好,最後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雖該案仍可上訴,但據了解,父子倆至今都沒達成和解。
示意圖。圖片來源 /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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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臉書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 。
孩子該打還是不該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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