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留下的東西,若很實用的話,你會扔掉嗎?但似乎有些浪費對吧?
翻攝自PTT,下同
一名女網友在PTT表示,跟交往很久的男友分開,原因是他劈腿被抓包,當下果斷分手,也封鎖所有聯絡方式,「但問題來了!他送的東西讓我很猶豫到底要不要丟?」原PO坦言,雖然男友很爛,但也曾對自己很好,加上東西保存得不錯,有點捨不得扔,「想請問如果是各位的話,會怎麼做呢?」
對此,一派網友認為「丟啊!斷捨離」、「如果這些東西妳覺得會造成妳心裡創傷,那就丟吧」、「留下來是在你傷口上繼續灑鹽而已」、「請火化」、「丟!我全部丟掉」、「全丟了吧!這種人的東西沒啥好留的」。
然而,大多人卻直言「留下」或「變賣」,說「東西是無辜的」、「有用到就留著啊!幹嘛跟錢過不去」、「地球資源有限,不要這樣浪費」、「幹嘛丟掉?送你的東西就是你的啊!和有沒有分手是兩回事」、「賣掉啊!傻了?」、「蝦皮、旋轉轉賣出去啊!換現金多好」、「留著,還能用不要浪費」、「實用的東西就留啊!幹嘛跟自己過不去」、「妳刷牙吹頭髮的時候會想到他?」、「用壞再丟啊!別製造垃圾」、「是人有問題,可物品沒有問題啊」。你覺得哪方網友說的比較有理呢?為什麽?
不然送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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