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間藥材公司負責人韓姓男子,出軌一名呂姓女員工,當場被韓妻抓包,她事後氣得提告,如今判決出爐,韓男與呂女的下場也曝光了!
示意圖,圖片來源/pixabay
判決書指出,呂女在公司任職20多年,與韓男工作往來密切,發展出婚外情,韓妻自覺不對勁,私下請徵信社調查。2020年10月11日凌晨,韓男帶著呂女前往台北某旅館投宿,徵信社掌握行蹤後,趕緊通知韓妻,破門而入後,看見兩人同床共枕,呂女僅穿內衣內褲,韓妻一度想動手打人,但被徵信社攔下,不停地痛罵呂女「不要臉」、「小三小四小五都排不了!只能當母狗」、「老母狗」、「妳賤不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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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多久,韓妻與韓男簽下和解協議書,拿到男方支付的300萬賠償金,呂女則被告上法庭。法院審理時,呂女辯解,當天韓男喝醉,兩人才投宿旅館,男方衣著完整,自己也有穿貼身衣物,並非僅穿內衣褲,且韓男已賠償300萬,她無須再賠;此外,韓妻委託徵信社拍攝私密照並辱罵,也可向韓妻求償,若真判賠,也要抵銷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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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韓妻所拍攝的照片和影片,無法證明韓男、呂女有連結行為,,但兩人在深夜共處一室,已逾越一般朋友社交往來,判定呂女有《侵害配偶權》之行為。至於呂女聲稱「韓男已賠償300萬,自己免賠」的部分,法官指出,呂女未在協議上簽名,無從認定韓男已承擔她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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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呂女曾提到被拍私密照 遭受辱罵等等,必須抵銷50萬元賠償。對此,法官指出,呂女是在言詞辯論終結後提出,有礙於訴訟終結,無須審酌,判她賠償韓妻2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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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婚姻要忠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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