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一名網友上臉書社團《爆料公社 (官方粉專專屬) 》,投訴新北市蘆洲區某私立高中。投訴者表示有3名高一學生先前因服裝不整被教官罰站,其中一位同學「因聯絡不到家長被罰站4節課」。後續該同學指控教官罵髒話,家長聽完找來議員助理介入,最後學生又被記了一支大過,讓投訴者無法接受。投訴內容引起網友論戰,後續教育局的回應竟讓案情大逆轉。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
投訴者在貼文中表示,被罰站4堂課的學生告狀教官在過程中罵三字經,家長向另外2名一起被罰站的同學求證後,請學校釐清過程。因為校方無回應,家長請議員助理介入幫忙,校方才在教育局的要求下提供調查報告。投訴者聲稱教育局判定該教官無不當處分,藉此將3名學生以「對師長惡意指控涉及 亻每辱」為由各記一支大過。投訴者尋求網友意見:「試問大家認為合理嗎?」
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官方粉專專屬) 》。
底下網友分享不同看法吵成一團:「罰站4節課這太誇張了」、「記大過應該是因為『亻每辱師長』」吧」、「學生違反校規在先是事實沒錯,但不是後續的處理才有問題嗎」、「學生家長問題都很大」、「家長先找議員霸冫夌教官,查後無不當處分,那學生確實惡意指控啊!被記過感覺合理啊」、「首先服儀問題,笑死現在真的還有高中管服儀喔?然後說罰站導致課沒上到,這根本侵害學權了吧?教官飆罵三字經如果屬實那記學生大過幹嘛,面子過不去?」、「請該校參與本次會議的人員提出報告,何謂惡意指控?其存在事實為何?有無確切證人證詞可做為佐證?」。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
綜合《蘋果新聞網》、《三立新聞網》報導,教育局針對此案澄清事發經過和投訴內容有出入。教育局表示校方勸導服儀問題時沒有要學生罰站,「也未給予任何懲處,校方事後亦有協助該生補課」。學生指控教官罵髒話一事,經過校安通報調查後確認教官沒有使用不當詞彙。記大過是因為校方判斷學生的行為是「對師長或他人有惡意亻每辱、罵等言語上攻擊,情節重大者」。家長方面在21日對校方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案件仍在處理中。你覺得哪一邊有問題呢?雙方是不是還有未公開的細節?
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官方粉專專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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