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孝親和自住預留孝親房是兩回事,前者要讓長輩搬進去,以長輩考量優先很合理;但後者如果是夫妻資產配置就不一定是長輩單方面說的算了。一位住在高雄的女網友表示自己的預算僅能買2房1廳的房型,媽媽得知後卻因為她沒有預留孝親房大發雷霆,讓她不知所措。然而過來人卻從中發現更大的隱藏問題。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我家女兒交不到男朋友!!》。
住在高雄的女網友在論壇《匿名公社》詢問:「買房要有孝親房嗎?」房市正熱,原PO和男友看上約800萬元、室內實際坪數約17坪的2房1廳物件,準備好200萬的頭期款之後,預計和男友一起貸款買房。不過住北部的媽媽得知後很生氣:「買房怎麼可以沒有孝親房!」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不知道也無妨》。
原PO解釋3房要價千萬負擔不起,而且媽媽平常也沒有要同住,成本太高了,但媽媽堅持女兒買房「一定要留一個空房間讓他下南部有位置住」,還冷戰讓原PO身心俱疲,她無奈發文問大家買房是否預留孝親房。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房仲女王》。
底下網友分享解法:「媽媽從北部下來,出錢讓媽媽住旅館飯店啊」、「可以啊,媽媽拿500萬出來就可以」、「孝親房=飯店」。也有人認為3房比較好:「如果能負擔的話最好3房吧?就算不給爸媽住也可以考慮之後生2個小孩的可能」、「房子好小以後孩子生了東西都沒地方放」、「小孩長大了真的會需要用到,孝親房是能住多久,坦白講就是這樣」。
翻攝自《匿名公社》,下同。
不過也有網友發現這位女兒是和「男友」貸款買房,原PO也在留言處補充兩人「買完才會考慮結婚」,讓許多過來人擔心:「男朋友…夫妻一起買房都能離婚了,還沒結婚一起買房,勇氣可嘉」、「還沒結婚就要一起買?以後分手呢」、「沒結婚不要一起買房」、「沒結婚『一起』買心酸的嗎?」你認為是孝親房問題大,還是情侶婚前共同貸款買房比較嚴重?
如網友所說,情侶還沒結婚就先買房風險其實很大,如果吵架分手房貸就會變成大問題。先前中國有位男大生和學姐交往,為了表達愛意,他買了一間房送給學姐,30年的貸款他一肩扛,誰知2人後來感情破裂分手、人財兩失。
翻攝自微博,下同。
根據中媒《小莉幫忙》報導,中國河南鄭州一名男大生小秦大三時認識了大他3歲的學姐,2人互有好感後來發展成情侶關係。小秦後來覺得彼此感情穩定,將來一定會結婚,於是買了間房子送給學姐當作婚後的新房,並將房產登記在學姐名下,自己負責往後30年的房貸。
誰知一切在學姐去新疆唸書後變調了,在廣州工作的小秦和學姐成了遠距離戀人,異地戀讓彼此產生隔閡,最後學姐提出分手。小秦慘被分手後想到房子還有30年房貸都快瘋了,房子的名字還是前女友的,不知道未來該怎麼辦。但後來媒體求證學姐說法,她表示會提分手是因為小秦在交往期間曾動手打人,還有言語暴力。
後來小秦經過新鄭房管局的協調,員工表示因為新房還未交屋,可以正常走合約變更手續,將房屋登記名的問題解決,不需另外辦過戶或賠償違約金,贈予房子給學姐的事才順利落幕。
自己能負擔、考慮好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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