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公都會要求老婆婚後同住婆家,孩子也跟爸爸姓,但同樣的要求換成老婆提出的話,有多少老公會答應呢?一對同公司的情侶論及婚嫁,準岳父開出「住高雄岳家、男孫從母姓」的條件,只要答應就能得到2分農地,讓未來女婿十分猶豫。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拜託了!岳父大人》。
PTT男女版上一位鄉民分享公司男同事遇到的結婚條件。男同事和另一個部門的女同事交往,2年後趁高雄分公司啟用,女同事打算調回高雄老家。女方爸爸表示如果將來結婚,希望男方也來高雄住,並且預計小夫妻生2個孩子,1個要從母姓 (男孫優先) ,「言下之意就是給他們招,入贅的意思」。準岳父也提出如果男方答應上述條件就過戶位於都計區、前有12米路的「2分農地」給男方。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拜託了!岳父大人》。
男同事很愛女友,但又擔心這些條件有損尊嚴,想聽聽男網友們能否接受。底下許多鄉民贊成:「這算哪門子的招,又不是男的直接改姓,這麼好吃的自助餐還在尊嚴」、「個人認為除了住岳家比較難接受以外,小孩姓夫姓母姓又不是什麼大事,依照那種傳統家庭的習性,現在能分到2分地以後搞不好還會有」、「其實女生嫁出去也是差不多感覺,而且還沒有土地」、「反觀女生生小孩從父姓啥都沒有耶」,還有人搶著要:「爸!我哪時搬進去!」、「請問該岳父還有女兒嗎?」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拜託了!岳父大人》。
也有網友認為不妥:「兩性婚姻是平等的,入贅是什麼鬼,有這種想法的女方家長請遠離;有無謂的尊嚴的男性也請遠離」、「現在都獨生子女,以後跟誰姓這件事,會吵的不可開交」、「建地再考慮」、「才兩分就想買斷」、「與長輩同住才是大問題」、「農地不值錢,除非之後有機會變更成建地」。你覺得這位岳父開的條件好嗎?
翻攝自PTT。
好奇一樣條件下,性別互換會不會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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