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看過綠色的新台幣200元紙鈔和紫色的2,000元紙鈔嗎?雖然不常見,但這兩種幣別是確實存在並流通的貨幣。一位網友表示自己到五星級飯店吃吃到飽,餐後結帳拿出2,000元紙鈔卻被拒收,且飯店還報警要求他換別張,否則竟要告他吃霸王餐?
示意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一位網友在臉書社團《靠北住宿2.0》表示在五星級飯店的吃到飽餐廳消費869元,依照流程餐後結帳時,原PO拿出2,000元紙鈔付款,「結果沒想到店家不只拒收,還打電話報警說我吃霸王餐等等。」原PO認為店家如果事前以拒絕交易為由拒收大鈔還有理,但是餐後結帳的話不該拒收,他委屈喊冤:「請網友評評理是誰對誰錯!」
翻攝自臉書《靠北住宿2.0》,下同。
結果底下網友持懷疑態度:「五星級飯店不會這麼輕易報警欸,感覺有內情」、「要說實話喔,前因後事都要講清楚才好」、「案情不單純,怎可能兩千元鈔票不收,是否有其他事由沒告知」。
不過也有網友遇過類似狀況:「我真的遇到過,很多人沒看過2,000元紙鈔,那次還被店員用異樣眼光看,她還跑去問店長,搞得我好像歹徒」、「很多人不收兩千鈔票」。
示意圖非當事店家,翻攝自unsplash。
後續原PO再次發文澄清自己本身就不習慣刷卡或使用其他支付工具,「人家喜歡用200、2000不行嗎?」原PO表示警方到場後請飯店驗鈔,驗鈔機也還了他清白,證實那張2,000元紙鈔為真鈔。然而,「飯店說營業那麼久從來沒有看過200、2,000紙鈔,所以還是堅持拒收叫我換別張。」警方柔性勸導店家收下真鈔,飯店後來想將大事化小就決定撤告且不收錢。原PO傻眼:「但是因為詐欺是公訴罪所以警察只能無奈把我移送法辦。」
翻攝自臉書《靠北住宿2.0》。
根據《中央銀行法》第13條第2項:「本行發行之貨幣為國幣,對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一切支付,具有法償效力。」除非另有約定,買方以有效貨幣付款時,賣方若拒收「應負受領遲延之責」。中央銀行全球資訊網也指出,「原則上,商家不應拒絕以新臺幣現金為交易之支付」,如有特殊情況也應該在提供服務前明確揭示,以免引起消費糾紛。假設原PO所言為真,飯店為何拒收2千真鈔呢?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飯店從沒看過200、2000紙鈔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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