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房屋租給別人,結果租客竟把自己的房子賣掉,這樣離奇的事情真的發生了……
示意圖,圖片來源/pexels
根據《易網》報導,事發在中國陝西省西安,一名魏姓女屋主在2009年,入手一間82平方米 (約24坪) 的套房,去年6月,她通過房仲公司線上簽約,將房子租給王姓男租客。魏女表示,「一開始很正常,房租半年一付,去年12月7日,給我交了今年1至6月的房租,共計1.08萬 (約新台幣4.8萬) 」,但到了6月19日,王男說不續租,租約到期會搬走,沒想到就此失聯。
圖片來源/易網,下同
眼看租約將到期,魏女打算再把房屋出租,於6月26日帶著房仲去看房,怎料抵達現場,發現房裡住了一戶劉姓人家,總共四個人,對方指出「是從一名李姓女子手裡買下房子,花了3.7萬 (約新台幣16.4萬) ,說這間房子是公租房 (社會住宅) 」。魏女聽到後,進屋檢查一番,只見裝修沒變,但門鎖被換掉,且電視、冰箱、洗衣機、床和櫃子等等用品都消失。
對此,劉男解釋,全家去年9月搬進來,李女一直說要更名,以公租房的名義要求自己掏錢,「說是2月給我辦過戶,到現在都沒辦」。魏女提到,劉男拿出一張紙條,上面寫著能過戶之類的文字,但不允許拍照,她痛批「公租房還能買賣過戶?賣給他們房子的李女我不認識,租我房子的王男他們也不認識,我現場聯繫李女和王男,都聯繫不上」。
6月27日,魏女決定報警,警方建議向法院起訴,無法聯繫上王男,她只好去找劉男,對方坦言「李女僅說花錢了就安心住,房子跟魏女無關」。最後,魏女直言,房子還在租期內,作為房東,無法干預租客是不是將房子讓給別人住,6月30日會再和劉男協商,若失敗,等7月1日房子到期後,將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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