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長賜號」(Ever Given) 貨輪3月23日意外堵住蘇伊士運河,遭埃及伊斯梅利亞 (Ismailia) 經濟法院裁定預防性扣押,船東須賠償9億美元 (約新台幣256億),如今運河管理局長拉比 (Osama Rabie) 表示調查報告出爐,指出事故責任全在長賜號船長。
據報,蘇伊士運河管理局長昨 (26日) 稱,長賜輪發生事故前有其他船隻行經運河,如果長賜輪船長因天氣惡劣要求延後通過運河,這樣的要求本會獲得批准,然而船長也有權要求更改船舶行程,因此即便船長宣稱是天氣導致事故,當時卻沒採取任何前述措施避免意外發生。
拉比表示,這代表運河管理局在事故中「沒有任何責任」,且目前由於埃及法院做出裁決,長賜輪船長尚未能離開埃及,法院仍同意讓2位不得不親自處理緊急事故的船員離開,尚未付出賠款的船東請願,希望賠償金能降至1.5億美元 (約新台幣42億),而管理局也將賠償金從最初的9.16億美元 (約新台幣257億) 降為5.5億美元 (約新台幣154億),只需頭期款2億美元 (約新台幣56億) 法院就能釋放長賜輪。
上述賠償金一部分將頒發給所有救援人員,金額則是取決於船舶本身及所運載貨物價值。埃及法院起初估算船上貨物價值達20億美元 (約新台幣561億),然而船東主張價值只有7.75億美元 (約新台幣217.5億),已獲運河管理局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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