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了狗狗就要對牠負起責任,許多國家也都針對動物立法保障牠們的權利與安全。不過每天2次帶狗散步至少一小時,這個習慣或許很多主人都做不到,卻可能很快就會成為德國的其中一項法律。
根據當地農業部長朱莉婭克洛克納 (Julia Klöckner) 表示「寵物不是可愛的玩具,必須考慮到牠們的需求。」根據這項計劃的規則,狗主人必須每天帶狗散步2次,總共至少一個小時。此外,不可以將狗長期拴著,也不可以讓狗整天獨自一人。當地的「寵物飼養員」也會被限制最多只能照顧三窩,人類必須每天陪伴幼犬最少4個小時,確保牠們能夠學會社交。
克洛克納女士說,計畫所做的更改都是根據動物專家的建議,以確保動物保護和福利。新法規草案已經起草完畢,有望在明年年初成為法律。如果通過,將由德國各州來強制執行。不過農業部發言人說,私家狗主人不太可能會接受警方的檢查,來檢查他們是否每天帶狗散步,因此重點可能放在確保飼養在犬舍中的狗得到妥善照顧。
其實這項計畫有許多規定都是針對保護動物權利所做的限制,包括運輸牛隻的新規定,運輸時間不得超過4個半小時。不知道這些關於飼養的新法,大家能不能夠同意呢?
巴黎小鹿編:應該很多主人都做不到一天散步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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